为有效应对本轮重污染天气,保障辖区空气质量,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广元市交通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支队自预警启动以来,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扎实开展运输行业执法与管控工作,坚决落实Ⅲ级响应行业防治措施。
一是强化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特别是涉及钣金喷漆作业的商户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烤漆房等密闭作业场所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吸附棉等耗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露天喷漆、晾晒等违规作业,从源头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
二是紧盯货运源头及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对辖区砂石料场、建材企业等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出场车辆密闭运输要求,必须盖好篷布,防止沿途抛洒滴漏。同时,加强路面动态执法,在重点路段、时段增设检查点,对运输散装物料车辆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遗撒或扬尘污染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是联合开展移动源尾气排放监管。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在辖区货车高频通行路段设立联合执法点,运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柴油货车等重型车辆进行尾气排放监测。对监测超标排放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督促限期维修治理,推动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减少移动源污染贡献。
四是指导协调公共交通运力优化。按照应急方案要求,积极指导并协调辖区客运站场,加强运营线路客流量的动态观测。根据实时客流变化,督促运营企业灵活调整发车班次,缩短高峰时段发车间隔。针对较长客运线路,在保障服务覆盖的前提下,适时开行大站快车,有效提升运输效率与车辆周转率,全力保障重污染天气期间公众绿色、高效出行需求。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履行交通运输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加强巡查检查与执法联动,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贡献交通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