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7-20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

根据市政府安委办《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广安办函〔2017〕73号)精神,现将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专项行动

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做好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对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践行省委“守住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条底线’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明确责任,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深入推进本行业领域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重点开展农村公路营运车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一要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工作痕迹管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二要加强隐患整改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资金、时限,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隐患任务。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三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展板,在节假日和农村赶场等重点时段,集中宣传农村公路安全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风险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分别于2017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统计表报送局安监科(联系人:冉柱,联系电话:335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