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公路防汛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7-20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公路防汛工作的通知》(川交路函〔2017〕133号)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普通公路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普通公路通行保障工作极其重要。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普通公路防汛工作机构,逐级压实工作责任;要提前分析研判,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汛期普通公路安全畅通。

二、强化排查整治,加强监测预警

一要全面排查隐患。各单位要以沿河、傍山临崖等水毁易发路段和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易发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国省道、重要经济干线、在建工程项目、桥涵、隧道、安保设施安全隐患。要建立完整的隐患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出现重大雨情、水情后,要立即进行安全隐患核查,及时掌握安全隐患发展情况。

二要及时整治隐患。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力度,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正在施工的隐患点,要抓紧施工、尽快完成整治、彻底消除隐患。对短期难以根治的隐患,要落实人员严密监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防患于未然。对影响公路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告知当地交警部门,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通行安全。

三要加强监测预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以普通国省干线、重点防控区域和交通项目建设区域为重点,强化对险情重、危害大、短期难以根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桥的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专业人员和专业监测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外发布信息,引导群众和车辆科学防灾避灾,做到及时发现、科学处置、果断避让,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

一要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普通公路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落实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和危桥的专项应急预案。

二要落实应急力量。要充实和调整应急抢险队伍,备足人员,科学配置抢险机械设备配备,提高通行保障,加强人员防汛救灾知识培训,针对性地进行应急演练,综合提高队伍应急抢险能力。各县区要结合公路养护中心,超限检测站和养护站点等就近存放抢险设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出现严重汛期和险情,能快速反应,及时到位,投入抢险,尽可能短时间抢通受损公路。

四、加强公路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一要加强巡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协调与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工作,提高巡查频率,及时发现险情。重点巡查灾害隐患、危险路段和桥梁隧道,建好巡查台账。在汛期公路巡查中,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巡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要加强桥梁安全管理。各县区要把桥梁安全管理放在防汛工作首要位置来抓,切实加强桥梁安全管理,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加强对危桥的监测监控。发生汛情时,要对重要桥梁和危病桥、浅埋基础桥梁等无把握安全通行的桥梁,一律采取临时关闭措施,其他情况视情况也应采取适当的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汛情结束后,要组织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满足安全通行条件后才能开放交通,严防桥梁垮塌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切实落实工程安全各项防汛措施,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加强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保通工作,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五、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一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保持在岗在位,及时接听电话,掌握动态,报告情况,妥善协调处置各类问题。

二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凡是国省干线公路预计发生断道2小时以上的,要在1小时内电话报我局值班室(市交通运输局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0839-3223111,应急值班电话;18780987089),同时编辑路况短信发送至:18981281119(市公路局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各单位要提高信息报送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坚持科学表达,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责任人要严把信息出口关,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三要加强灾毁信息报送。在5-9月期间,要做好灾毁信息报送工作,如有重大灾情发生,应及时、准确将灾害规模、损毁情况、现场图片及应急处置情况上报我局。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按厅公路局要求及时部署汛期普通公路防汛工作,并于5月22日前将防汛工作联络人报我局公路管理科(联系人:韩甫,电话:3262909);市公路局要监督指导各县区做好防汛工作,并将防汛保通预案等上报厅公路局养护处和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