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督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经2017年7月2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3日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责任传递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增强决策执行能力,促进督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马上办、盯住干、干到位”为总要求,以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为总目标,不断强化督查力度,促进提高工作效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开展、高效运行、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注重摸实情、报实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二)注重实效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三)及时督查原则。对安排办理的重要事项,根据时限要求,紧密跟踪、督促落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四)一事一办原则。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要批一项,查一项,办一项,做到重点突出、中心明确、目标具体。
三、工作机构
局督查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赵仕仁兼任督查室主任,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运行,由尹俊淞副局长牵头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四、督查重点
(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上级领导重要批示事项、在调研等活动中作出的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
(二)局党组会、局务会及其他专题会议定事项;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五、办理流程
(一)批示登记。准确、详细记录批示交办事项、批示交办日期、批示交办内容、转办日期、转送科室(领导)、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转送办理。填写《督查通知单》,通知承办部门办理,实行24小时转出制,并做好签收登记。
(三)跟踪督办。局督查室负责督促承办责任领导或科室对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按时反馈办理情况。
(四)及时催办。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查事项的,下发《督查催办通知单》。办理完结后,承办部门向分管领导和局督查室提交情况说明。
(五)办结存档。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将批示交办事项办理结果、批示原件等相关资料整理、保管、存档。
(六)情况通报。局督查室定期汇总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每月分类统计、每季度梳理分析,并印发《督查工作通报》。
六、督查要求
对办理督查事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承办单位超过2次未及时完成督查事项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分管领导超过2次未及时完成督查事项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