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复核抽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7-20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复核抽查工作的通知》(川交路函〔2017〕224号)要求,现将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复核抽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抽查工作组

为准确掌握全市乡镇和建制村通达通畅状况,夯实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核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本次抽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抽查工作组。分管副局长韩顺东任组长,牵头负责本次复核抽查工作,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韩顺东

副组长:杜灿安   郭金桥

  员:

第一组:姚  兰  龙  力

负责苍溪县、旺苍县、朝天区;

第二组:熊克全  严  鹏

负责剑阁县、青川县、昭化区、利州区。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0日至6月28日,完成各县区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复核抽查工作。

(二)抽查范围

截止2016年底,民政部门确认的全市所以乡镇和建制村(通过城镇街道实现通畅的街道办和社区除外),并重点抽查(川交路函〔2017〕224号)所明确的三类乡镇和建制村。

(三)抽查内容

以2016年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年报和电子地图为基础,抽样核查内容:乡镇和建制村的实际点位和优选通达路线情况;对已达到通畅标准的乡镇和建制村的通乡、通村公路实际路况是否良好;不良路段里程;除优选通达路线以外,是否有其他路线满足通畅标准。

(四)抽查比例

按照不低于乡镇和建制村个数10%的比例进行复核抽查。

(五)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四川省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进行现场复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安排熟悉更新系统的人员配合复核抽查工作。

(六)成果上报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畅情况复核抽查工作的通知》(川交路函〔2017〕224号)要求,填报完成乡镇、建制村通畅情况抽查核对表,并于6月29日前汇总抽查成果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6月30日前报送修正后的分县区核查成果。抽查成果由《乡镇通畅情况核对表》《建制村通畅情况核对表》和公路基础数据库电子地图MDB文件等组成。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