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 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9-30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

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着力破解“中梗阻”顽疾,推动机关作风持续改进,全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按照市效能办《关于在全市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广效办发〔2017〕2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对象

局机关具有行政权力或对外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办公室   法规科   规划科   建管科   运输科

安监科   公路科

二、评测内容

(一)工作作风。主要评测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是否有“冷硬横推”现象。

(二)服务质量。主要评测办事效率和执行能力。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搪塞应付、推诿扯皮、疲沓拖拉等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主要评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履行情况。是否实现“一窗进出”、“两集中、两到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有无违反“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的问题;有无违反处罚程序、擅自更改处罚种类或幅度等问题;有无执法生硬、态度粗暴等问题。

(四)廉洁履职。主要评测履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行为;有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评测方法

(一)公开评议(730日前完成)。邀请社会监督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恳谈(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评测内容对内设科室进行公开评议,查找管理薄弱点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各内设科室对照查摆,各内设科室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适时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众测评(1130日前完成)。通过组织召开测评会,各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采取内部测评和外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当场进行民主测评。一是内部测评。由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测评。二是外部测评,邀请社会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三)综合评定(1210日前完成)。在公众测评的基础上,将目标绩效完成情况、群众有效投诉、窗口评价意见、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等作为综合评定加减分依据,由局党组作出评定意见,给出相应分值。

四、分值计算

测评实行百分制,公众测评和综合评定分值分别占测评总分的90%、10%。公众测评(内部测评和外部测评)根据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履职四项内容形成内设机构测评表,每个测评内容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等次对应分值是: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量化总分100分,按90%权重折算计入测评总分。综合评定由局党组根据内设机构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等情况,对其在10分范围内酌情给分。根据测评总分对内设科室进行全面排位,评出本年度首位、末位内设机构。

五、结果运用

评测排名情况将作为内设科室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依据,排名结果将在系统内通报并报市效能办,由市效能办进行通报。局党组将对排名首位的内设科室予以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内设科室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末位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次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被评测为末位的,对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及以上组织处理。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