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7-20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9日全省暨全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倡导全员重视交通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交通运输行业协调发展。


二、明确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情况、防雷设施完好情况、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情况等,及时发现、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

(一)运管部门负责汽车站场、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汽车站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进站上车。加强客车消防设施检查,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海事部门负责渡口码头和船舶消防安全监管。针对船舶流动性大、发生火灾时扑救困难等特点,以及全领域采砂船舶数量多、分布广的情况,要从源头上整治火灾隐患,着重检查船舶消防设施的配备、重点部位巡查制度的落实、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船员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三)交通质监部门负责在建交通项目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工棚、库房、办公区等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并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公路养护和路政部门负责管养公路沿线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公路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固定超限站、流动检测点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涉路施工路段的规范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等堆放区域。

(五)各单位要加强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系数。局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生活区食堂消防安全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加强宣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救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夏季防火工作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方法,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防火救灾的意识和素质。要积极开展消防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确保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都得到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同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创造和谐、平安的良好环境,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