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2016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
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我市2016年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已全面完工,为加快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竣工验收组织方式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实行(竣)交工一次性验收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经实施单位自检和监理评定合格,并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质量合格后,由市公路局牵头,市交通质监站和局机关相关科室等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参照部、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竣工验收范围
全市2016年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
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完成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各参建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总结报告。
(三)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 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市公路局要督促县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牵头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市交通质监站要及时完成质量鉴定、档案资料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是竣工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并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市公路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完成后,将竣工验收资料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局提交一套存档。
(四)该项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