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22日
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特制定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安全投入,重视安全培训,实施科技兴安,培育安全文化,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生产的有机统一,为我市交通运输全面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不突破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的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安委〔2015〕5号),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一岗双责”制度,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督促检查、应急救援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 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用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
3. 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执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根据行业实际制订执法计划,加强源头执法,强化基层执法,坚持按标准执法、按计划执法、秉公执法和文明执法,将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4. 强化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安全监管。制定特殊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和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十·一”和汛期、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重点单位、重点车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安全监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 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及时制定和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层级责任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车船、设施设备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运、危险品运输驾驶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推进安全科技应用,依法依规更新和维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7. 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企业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治理责任,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坚持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制度。
8.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交通运输部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交通工程建设、城市公交(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企业)和道路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机动车维修等企业)三级达标考评工作,做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9. 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各单位要制定2016年“平安交通”建设具体目标,有计划、分重点推进“平安交通”创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
(四)认真开展安全专项行动
10.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推进普通国省公路治超工作,加快超限检测站点升级改造,巩固“双超”治理成果,确保将超限率控制在4.5%以下。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加强路面管控,对非法改(拼)装货车强制恢复其原状,对固定治超检测站和路面巡查发现的超限车辆,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
11. 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长途客运、城市公交、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运砂船舶以及交通建设施工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12. 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规范客运包车管理,开展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及车辆安全风险评估,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安全隐患,强化客运站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安全例检制度,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等措施。
13. 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准入关和年度审验关。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危险品运输作业过程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运输、托运危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14. 继续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新建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质量和安全审查负责制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以架桥机、高墩、满堂支架、挂篮悬臂浇筑、隧道施工、临时用电、沥青拌和站等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并督促从业单位按照施工单位全面自检、监理单位专项验收、建设单位严格把关、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的程序,确保施工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15. 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试点。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责任体系,形成责任网络和责任链条。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16. 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管控。客运、危险货物运输、重点桥隧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评估、评价。积极发挥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引入第三方组织或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参与安全风险管控。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7.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完成全年危桥改造、渡口码头和客运站场升级改造任务;加大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资金投入,完成全年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安全监管装备设施建设。
18. 加强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全面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工作。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督促企业抓好从业人员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19.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文化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和考核监督
20. 加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上级来文要登记、归档,并做到一事一结。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隐患整改督查督办材料,要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背书)盖章上报制度。建立督查登记表,督查结束必须有办结的材料。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含领导带队检查),要进行按次登记,按月汇总。
21. 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行年底前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书面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述职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各级行业管理机构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处理的督查督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暗访检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监管分片督促检查责任,严格事前、事中、事后责任追究,全面提升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控意识。
四、工作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努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发布实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要求。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现实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