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
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着力破解“中梗阻”顽疾,推动机关作风持续改进,全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按照市效能办《关于在全市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广效办发〔2016〕3号)要求,今年继续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对象
局机关具有行政权力或对外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局法规科 局运输科 局安监科
局规划科 局公路科 局建管科
二、评测内容
(一)工作作风。主要评测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是否有“冷硬横推”现象。
(二)服务质量。主要评测办事效率和执行力。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搪塞应付、推诿扯皮、疲沓拖拉等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中梗阻的问题,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主要评测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的情况。是否存在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事的情况,是否依法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相关信息、履行告知义务。
(四)廉洁履职。主要评测履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谋取非法利益,有无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行为,有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评测方法
(一)公开评议(6月30日前完成)。邀请社会监督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恳谈(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评测内容对内设科室进行公开评议,查找管理薄弱点位,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各内设科室对照查摆,各内设科室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收集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适时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众测评(11月30日前完成)。通过组织召开测评会,各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采取内部测评和外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当场进行民主测评。一是内部测评。由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测评。二是外部测评。邀请社会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三)综合评定(12月10日前完成)。由局党组结合内设机构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履行主要职责、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等方面,对照内设机构目标任务,作出评定意见,给出相应分值。
四、分值计算
测评实行百分制,公众测评和综合评定分值分别占测评总分的90%、10%。公众测评(内部测评和外部测评)根据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履职四项内容形成内设机构测评表,每个测评内容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等次对应分值是: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量化总分100分,按90%权重折算计入测评总分。综合评定由局党组根据内设机构履行主要职责、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群众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等情况,对其在10分范围内酌情给分。根据测评总分对内设科室进行全面排位,评出本年度首位、末位内设机构。
五、结果运用
评测排名情况按要求上报市效能办,由市效能办进行通报。同时在全局内部通报,作为内设科室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依据,对排名首位的内设科室予以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内设科室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末位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次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被评测为末位的,对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调离及以上组织处理。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