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7-07-20 分享:

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38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建成市本级交通运输“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并实行动态调整。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应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覆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同时要与权责清单中的检查内容相对应,包括权责清单中的行政监督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要包含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

(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登记办理的人员数据库为基础,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科室、性别、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有效期等。

(三)市场主体名录库。各单位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要包括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四)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程序、检查手段、检查内容、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等内容。该细则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后征求各单位意见印发。

请各单位将“一单两库”经本单位审查通过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局法规科。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各单位要于每年年初制订年度检查计划,主要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执法扰民。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实行随机检查,对上级安排的普查、拉网式排查等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上级机关已纳入抽查计划的或上级抽查涉及本级市场主体的,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抽查名单;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因投诉、举报和巡查发现,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可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二)统筹实施联合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可以统筹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问题,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强化结果运用。要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按规定应在行权平台上运行的必须及时录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要及时制定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书面报局法规科,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逗硬考核奖惩。市交通运输局已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