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汛期暑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保障辖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支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汛期暑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近期,支队多举措扎实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落实。支队严格落实“四个统一”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培训会,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部署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聚焦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路政、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假期大客流、夏季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防范重点,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二是强化隐患整治。督促辖区交通运输企业(项目)根据《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要求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全面自查,督促企业对自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做到立行立改、闭环整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同时按要求收集、汇总、整理辖区企业报送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清单,跟踪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重点对辖区“两客一危一重”、渡口码头、有船单位、交通建设施工现场(桥梁、隧道、下穿通道、高边坡等部位)等重点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协同联动、密切沟通,实时跟踪汛情,完善防汛应急抢险应急预案,提升各类灾害的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水平。
今年4月以来,支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1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22家次、车辆345辆次、船舶15艘次,依法立案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1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