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2016-05-04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全市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应急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6216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形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受罕见超强等级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汛期较往年有所提前,总体降水量较常年偏多,逆规律性的局部暴雨洪水易发。同时,近年来我市受地震灾害影响,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成为常态,特别是今年已多次发生公路地质灾害,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影响,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确把握今年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谋划,及早部署,落实责任,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行业安全应急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汛期安全应急措施

各单位要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强化落实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一是水上交通重点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和救生衣行动,强化现场巡航巡查力度,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乡镇船舶管理责任,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下,客(渡)船必须坚决停航封渡。二是道路运输重点要履行好三把关一监督职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和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制度,以及公路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车辆安全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暴雨等影响行车安全的恶劣天气,坚决停班停运。三是公路管理重点要强化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和公路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抢通保通阻断路段,危及行车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必要时及时协调公安交警进行交通管制。四是交通建设施工要以防垮塌、滑坡和泥石流为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特别是长大桥隧和施工驻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坚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

三、运转高效,完善行业安全应急工作机制

(一)建立并落实气象警戒线自动响应机制。12小时雨量达到30mm24小时雨量达到50mm,要高度警戒,加大巡查力度,严密监控重点江河水情、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和交通建设施工驻地情况;12小时雨量达到70mm24小时雨量达到100mm,要全面出击,特别是公路抢通保通队伍和设备要集结到位,一旦发生突发状况,按照先抢通后保通的原则,尽快抢通灾毁道路。

(二)完善并落实行业内外信息传递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传递机制,第一时间掌握气象、水文情况特别是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洪水信息,及时安排部署行业安全应急应对工作。同时,运政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与公路管理机构的信息传递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和塌方阻断路段等信息,及时通报运输企业调整车辆运行线路或停运。

(三)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汛期应急预案,落实救援队伍、机具装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保障有力,促进汛期安全应急工作落实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安委会成员为组成人员的汛期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全面加强汛期行业安全应急工作的领导。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开展汛期安全工作检查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汛期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汛期安全应急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强化工作考核。将把汛期安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汛期安全应急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一票否决,并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510日前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并及时报送动态工作信息(联系人:冉柱,联系电话:(08393356106)。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