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元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0日
广元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止危货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依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50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严格监管,深刻汲取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掌握行业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危货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进一步夯实。捋顺安全监管职责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全力确保危货运输行业“零死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危货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综合治理以县区为主导,市局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和对县区交通运输局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综合治理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开展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中旬)。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局,由市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安办。
五、工作重点
(一)是否制定针对危货运输行业的检查计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是否按规定将违规经营的危货运输企业和人员纳入“黑名单”;
(二)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三)驾驶员、押运员管理、配备、调度是否符合要求;
(四)危货车辆营运证照手续、车载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五)危货运输车辆是否定期检测,是否擅自改装,罐体载荷总质量与核定载质量是否匹配,常压金属罐体是否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
(六)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职尽责;
(七)危货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八)危货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电子运单;
(九)危货运输车辆是否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车载动态监控设备,监控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监控职责;
(十)危货运输企业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十一)危货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一书一签”安全要求;
(十二)危货运输企业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有针对性,并按要求开展演练;
(十三)危货运输企业是否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工作进度计划表,建立工作台帐,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三)强化跟踪,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强化跟踪督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治理整改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市局对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手段,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和进展不平衡的现象,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广元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广元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华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成 员:马志忠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陈光普 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
马晓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局,由马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道路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