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及市安办《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安办函〔2017〕34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广防指汛发〔2017〕1号)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广地灾指办发〔2017〕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本辖区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重点领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安全检查要建立档案,做到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尤其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一时难以整改或施工的要加强防控。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将排查治理情况逐级上报。
(一)深入重点水域和船舶作业现场,督促乡镇加强各类船舶落实防汛措施。对辖区内所有船舶的适航状况和高水位岸锚进行逐艘船舶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船舶漂流。尤其是要针对近期水位急涨急退的特殊情况,认真研究船舶防撞桥、防污染和防漂流的“三防”应对措施,切实防止船舶漂流事故。
同时,进入汛期后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和水位的变化,督促加强辖区内的各类船舶安全防汛的自我监管,进行逐艘排查和通知,严格关注安全警戒水位以及沙沱电站泄洪通知,对该转移系泊或停航、停渡的要及时转移系泊或停航,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在建项目防抗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组织好自查、排查,确保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按照“四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标准、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数据库,并上报广元市行业5月1日前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防灾明细表(附件1)和广元市在建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附件2),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库,确保隐患整改一处不漏,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三)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一是结合山区汛期特点抓防控。加强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所属驾驶员的汛期行车安全专题教育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重点监管。重点教育驾驶从业人员注意雨季期间雨天路滑,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防止汛期冒险运行和超速行驶或途中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加强针对性教育。要教育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要保持中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在国省道干线公路混合交通路段行驶中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中速行驶;在山区临崖、临水、长下坡、急弯、陡坡及有地质灾害、滑坡路段行驶时,必须坚持中速行驶,防止开快车、盲目超车或冒险通行。各客运企业要随时注视雨情、路况的变化,该调整或停开的线路要及时调整或停开。要重视旅游包车和景区旅游客车运行安全监管。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已审批的公交客车的安全运行监管,防止开快车及盲目超载。四是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在雨季汛期中要特别加强对营运车辆GPS安全监控系统的运用和监管,积极发挥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五是加强调度管理。各客运站要注意气象预报信息,加强与路政管理部门的联系,注意雷电暴雨造成的塌方路阻,汛期道路状况不明的,客运站不得予以盲目发车;并对夜班车及长途班车有夜间返回的,要防止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通行,必要时要通知对方调整发车时间,确保汛期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同时在汛期要注意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的监管,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六是加强联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黑车”及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和制止货车载客、人货混装行为。
三、切实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重点防范部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掌握防控措施。要督促各类运输企业结合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和补充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应急预案有效管用。要指导企业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四、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在5月1日前将汛前和汛期工作安排、汛期值班表及汛前检查情况报局安监科。与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企业,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本辖区气象变化情况,通知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所有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