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2日
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标本兼治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广元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安委〔2017〕3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交安委〔2017〕10号),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坚持源头治理,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重大风险点,降低系统性安全风险;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加强检查考核,把遏制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考核;坚持科学施救,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全系统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安全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实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单位要坚持规模、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推动落后安全能力企业的淘汰退出,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风险点,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 严格规划准入。严格高风险项目(如危化品运输企业)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选址和布局,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规划建设。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在已建成的高风险企业周边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规划,并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
2. 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际,明确高危、高毒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3. 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推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从业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 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顺势而为,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门槛要求,结合推进“五个一批”,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二)加强风险管控。各单位要全面分析、排查、研判本行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点并实施有效管控。
1. 分行业领域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建立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含危化品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等行业领域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 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行业领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3. 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制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4. 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4个等级,绘制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针对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型状况,分别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将每个风险点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公司、岗位,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报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隐患整治。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 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关闭或取缔存在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关闭经停产整顿到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企业;依法关闭或引导退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
2. 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规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要求限期整改完成。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家帮助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发动广大员工参与自查自改,认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3. 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加强科技保障。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1. 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建立完善市级营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全市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在事故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
2. 推进企业技术设备升级改造。按照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装备。
3. 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安全生产服务领域,培育形成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
4. 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基础保障工程。以《广元市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依托,落实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水上交通“渡改桥”工程;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提升工程;车站、渡口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
(五)加强社会共治。各单位要动员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合力。
1.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把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进行部署、调度、督查和考核,将保护生命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确保实施到位。
2. 群防群控形成合力。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 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 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制作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及时将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资源纳入数据库,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调动队伍、调集装备、找到专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结合本行业实际,统筹规划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交通建设施工、水上交通等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探索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 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在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和手机短信平台,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
2. 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全面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大家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工作要求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和措施落实到位。
(九)加强目标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分析研究本行业存在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把握规律,科学预判,分别制定交通建设施工、道路交通(含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2017-2018年份年度分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抓紧组织推进,务必取得实效。
(十)加强舆论引导。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新闻报道、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论引导,宣传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为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