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于广元南河坝污水处理厂西侧平交,途经塔山湾、张家梁、布家沟、周家湾、皂角铺、店房嘴、圆包岭、下穿兰渝铁路、止于利州区与昭化区交界处-摆宴坝。项目路线全长13.303Km,采用二级公路6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12m,行车道宽度为2*3.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涵洞共940m/46座,设置桥梁944m/6座(其中大桥704m/2座,中桥240m/4座),桥梁宽度12.5m,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该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总投资估算37552.19万元。工程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敏感区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开挖、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和机械加工修配等,项目昼间、夜间施工将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居民和新民小学)的正常生活、休息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特别是夜间影响明显;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营运期公路交通噪声将对两侧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营运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2、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及桥梁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含CODCr、BOD5等,施工场地废水中含有一定的油污和泥沙,桥梁施工废水主要含SS;营运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主要含SS、石油类。
3、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作业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铺路过程中散发的沥青烟,施工扬尘主要含TSP,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主要含CO、碳氢化合物、NO2等,沥青烟中主要有毒有害物质是THC、PM10和苯并芘[a],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铺路过程中散发的沥青烟产生的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
5、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土石方开挖,施工工地的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废渣;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公路垃圾。
6、生态环境: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项目挖、填土方而引起的取、弃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对地面植被的破坏而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7、社会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为征地拆迁的影响,拆迁给公路沿线受影响的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车辆的进出,对现有公路的占用,会影响道路交通;施工车辆的往来将造成扬尘污染,另外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也会影响沿线居民;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极大改变沿线地区与外界的沟通难度,基本解决项目区域交通发展滞后对经济发展制约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快捷交通的需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在开挖、钻孔时对干燥断面应洒水喷湿,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冲洗设施,对出场运土卡车轮胎、底盘进行冲洗,对所运土方进行湿润;保证运土卡车完好无泄漏,装载时不宜过满,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洒落应及时清除,减少污染;水泥应罐装或袋装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蓬布,土、砂、石料运输应控制运输量,严禁超载,装高不超出车厢挡板,并加盖蓬布,以减少扬尘对空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在非雨天定时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取种植绿化带,加强局地污染物扩散,减缓项目带来的汽车尾气影响。
2、地表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不单独修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在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针对桥梁施工废水,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护壁泥浆由封闭管道输送到施工区,产生的废泥浆由封闭管道输送至岸侧施工场地内的临时沉淀池,在沉淀池内充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的泥渣回填利用。营运期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设置2处弃渣场,拆迁房屋、废建材等建筑垃圾部分综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粉碎后部分可用于路基填筑,或施工生产区和临时占地的场地平整,其余按照要求运至相应固废处置场处置;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可送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营运期为日常养护过程中产生的零星筑路废料和停靠站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及时收集后送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噪声防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的施工机械禁止夜间(22:00-6:00)在居民点附近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告知居民;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靠近居民路段施工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降噪措施,如设置施工围挡等。营运期采用植树为主的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5、生态环境恢复及保护措施:植被恢复措施是主要的植物保护措施,对植被的恢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在植被恢复措施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如下:保存占地范围内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施工期间加强涉水桥梁施工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针对不同的边坡坡率、当地气候和地质条件,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粗放型草灌植物,恢复开挖边坡的植被,减少后期的养护。
6、社会环境影响缓解措施:在拟建项目沿线主要乡镇布设宣传专栏进行宣传,设立告示牌,使项目沿线居民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向受影响群众宣传有关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政策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项目建设,取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暂时干扰的理解和体谅。
加强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对利用现有公路进行施工物资运输应进行合理的规划,同当地政府进行协调以避免现有道路的交通堵塞。共同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运输路线,尽量减少从城镇附近经过,以减少施工车辆对村民的干扰和污染影响。
做好通道内排水设计,经常巡查公路及桥涵、通道,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虽然改建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综上,本评价认为,在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后,省道205线广元至昭化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
(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南段20号
联系人:杜秋萍
联系电话:1598391976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8-85316645
电子邮件:281496923@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