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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1-07 08:37 字体: [ ]

广交办函〔20171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5号提案

答复的函

 

唐法广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出租车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第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巡游出租车企业1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家,民营企业12家),巡游出租车967辆,从业人员约3000余人。市城区现有巡游出租车企业9家(国有企业1家,国有控股企业1家,民营企业7家),巡游出租车627辆,管理人员63人,从业人员约2000人。目前,全市暂无网约车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业务,市城区有8家企业以租赁或咨询公司名义开展网约车代理业务,注册网约车车辆约2.1万台,实际每天运行约400台次。

二、关于组建网络信息平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广泛应用,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组建和引进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2015年,交通运输部门组建了E交通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开发了“适时公交、汽车票务、维修驾培、路况信息、电召出租、机票查询”等应用系统,提供了交通运输领域包括出租汽车在内的多种服务方式。2016年上半年,市道路运输协会引进成都商旅出租汽车公司研发“飞猪儿”打车软件,由于受地域局限性以及“滴滴”、“优步”等网约车平台的影响,这两个信息平台使用效果均不理想。

2016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门引导市城区出租汽车企业联合引进了深圳锐明智能出租专业打车系统,该系统具有电召、网约、服务评价、电子支付、行车记录、车载视频等多项服务功能,同时,该系统已在合肥、西宁、深圳、重庆、南充、绵阳等地使用,目前正在我市城区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将全面推广使用。

三、关于规范出租企业经营管理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出租汽车管理政策法规,对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了引导和规范。

(一)降低保证金收取额度。2015年,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四川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将出租汽车企业的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驾驶员权益保障、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化经营情况等内容纳入所属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主要依据。考核细则中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收取驾驶员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超过车价的30%。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门的引导下,各出租企业收取保证金额度从原来的每车8-20万元逐步降低到现在每车3-6万元。

(二)合理制定公司奖惩制度。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依法依规合理建立奖惩制度,组织本公司从业人员学习,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在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理上要严格按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不得随意处罚驾驶员。

(三)保障驾驶员劳动权益。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与驾驶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由于出租汽车行业工种的特殊性,劳动用工性质基本为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按月下达营收任务,休息时间由驾驶员自行安排,在保障驾驶员休息权上,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合理下达目标经营任务。

(四)减轻驾驶员负担。一是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收取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费”,减轻了出租车企业经营成本。各出租车企业主动在驾驶员经营任务中给予核减,每车每年减少约7000元。二是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以及网约车、电(机)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等市场变化带来的冲击,巡游车驾驶员收入普遍下降约20%,各出租车企业采取补贴、减少经营任务的方式减轻驾驶员负担。三是引导出租汽车公司精简管理人员,减少管理成本,从2013年至今,市城区出租车企业管理人员从70余人减少至60余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约车市场管理。二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三是根据目前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四是继续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提供网约车服务,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二)加强行业监管。一是推动建立公安、城市执法、人社、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过程监管。二是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营运、优质服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等工作。三是严把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关,严格执行注册上岗规定,坚决把不合格驾驶员清除出租汽车行业。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