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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16 08:08 字体: [ ]

李怡莉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强化农村公路维护保养,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第1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状

    近年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交通强市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以示范创建引领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2161.3公里,占全市普通公路总里程(24196.8公里)的91.5%。其中县道4318.9公里、乡道5657.9公里、村道12184.5公里,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更好助力乡村振兴。但仍然存在相关问题,一是管养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县区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视程度不够,“重建轻养”思想依然存在,认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属交通运输部门的责任,没有足额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形成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二是管养资金落实不到位受限地方财力,各县区没有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而每年省级财政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导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能切实有效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得不到改善。三是管养情况较复杂我市地理环境特殊,地质结构复杂,特别是北部地区山高峡深、沟壑纵横,每年汛期出现滑坡、道路沉塌陷的频率较高,加之各县级财政资金匮乏,灾毁后及时修复难度较高。乡镇和村一级负责养护的公路,因养护资金、技术、物质、人员缺乏,难以按常规养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主要通过公益性岗位吸收沿线群众进行日常养护,目前全市吸收公益性岗位从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人员约4000人,但普遍年龄偏大,只能开展简单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无法进行专业处治,路面得不到及时维修,缩减了公路使用年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明确管养主体责任。督促县区政府严格落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职责,积极筹措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加强对乡镇、村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协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乡镇政府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好养护责任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好乡村道公路管养工作。督促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统一管理范畴,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统分结合,协作推进,防止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交叉不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落实好配套资金。争取市县两级政府严格落实《广元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配套要求,足额将市县两级需要配套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是保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督促县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务必做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解决“管不了钱、喊不动人”的问题,增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时效性。三是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县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纳入财政预算,主要针对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次差路整治工程,通过大中修的方式保持或者逐年提升区域内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路况水平。

    (三)强化管理养护水平。根据《四川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严厉打击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能力。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统筹干线公路养护与农村公路养护捆绑实施,逐步解决养护人员不足和专业化机械化程度低等难题。指导各县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逐年开展农村公路次差路整治,提升农村公路路况。开展农村公路管养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路和自觉爱护公路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户的普法教育,提高其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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