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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07-26 00:00 字体: [ ]

苏永奎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建议》(第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农村公路升级维护和改造”的建议

我局将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全面提升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直连道路,路面宽度全部达到4.5米及以上标准。二是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统筹推进入户路建设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推进村组公路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95%。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所有中心场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中心村通四级双车道及以上公路,路网结构持续优化,通行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加快实施普通公路畅安工程。按照《四川省普通公路畅安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3年)》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整治、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五类危桥整治改造工程等“消危”行动,筑牢农村公路安全防控体系。

二、关于“加大对农村公路维护、改造责任落实”的建议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也是“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重要指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全面推进。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元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21〕8 号),提出了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财政投入和组织保障等工作目标。目前,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全覆盖,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基本建立。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广元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大对县区农村公路管养技术指导和监督监管,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统筹管理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维修、路况评定、路政巡查等工作,持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能力。

三、关于“加强建设施工中质量监督”的建议

我局将督促县区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强化招标程序、建设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廉政制度等方面管理,健全“施工自检、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政府监督”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和指导县区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全覆盖,提升工程实体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

四、关于“切实开展对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建设质量评比”的建议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我市已印发了《广元市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施方案》,启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三年攻坚行动。2021年,利州、昭化、朝天三区成功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市已累计创建“四好农村公路”省级示范县5个(其中苍溪县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2022年,继续稳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在巩固已创建的示范县基础上,推进旺苍县、青川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推进朝天区争创“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积极谋划2023年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工作。目前,各创建县区正在按照示范县评定办法和细则开展查漏补缺,精心做好迎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现场复核准备,确保高质量完成复检工作。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治木,1398123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