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办函〔2017〕33号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88号提案
答复的函
何炜、林英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道路后期管护的建议》(第1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公路概况
(一)建设情况:“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把解决农村群众“行路难”、“乘车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全民动员,攻坚破难,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6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985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92公里,国省道2093公里,县乡道5311公里,村道12056公里),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7367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7%,实现了乡镇、行政村公路通达率100%,乡镇通畅率(通油路或水泥路)100%,行政村通畅率(通油路或水泥路)98%。全市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管养情况: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16973公里(县乡道5311公里,村道11662公里),管养率达到98%,县道经常性养护达到100%,乡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99.6%,村道经常性养护率达到97%。“建有所养”的农村公路管养格局正在逐渐形成。
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实行的是“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县道及重要乡道,乡镇均设置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辖区内一般乡村道养护监督管理,通村养护由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县乡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小修保养及中修维修整治工作及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由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补助资金,通乡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县政府按每公里每年2000-3000元予以补助,通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由乡镇负责,养护资金县政府按500-1000元补助(各县区标准不等),不足部分由村委会和村民“一事一议”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重建轻养”现象。认为建设才能见成效、出成果,在短期内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政绩,养护是对已建成的公路的维护保养,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大部分人只关心路是谁建的而不关心是谁养的,而忽视了公路的养护,未认真理解“三分建,七分养”的真正含义,没有将“建设是基础,管理养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摆正位置,致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缺乏积极性,部分乡、村公路处于失养状态。
(二)农村公路养护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未按照“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要求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造成农村公路失修失养。由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部分乡镇认为乡、村道路建好以后,管养工作就是交通部门的事,没有把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纳入正常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
(三)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部分县区未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通村公路主要依靠村民“一事一议”解决,不能满足农村公路管养的需要。
(四)养护专业化程度低。我市纳入经常性专业养护的农村公路仅占15%左右,其余农村公路都采用农民工养护,养护技术差、设备工艺落后,无法满足公路养护需求。
(五)爱路护路意识亟待加强。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等现象普遍存在,路容路貌脏、乱、差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六)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由于编制、经费等因素,难以落实。乡镇交通管理站人员无正式编制,都为兼职人员,临时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简称“四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确保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分类管理,落实责任。农村公路面广量大,为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率,继续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县道、乡道公路由县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实施养护;村道公路在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实施养护。学习和借鉴其它市县的经验,迅速行动起来,确保所有乡镇交通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真正建立起县乡政府为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确保所有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养。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化、养护工程专业化。
(二)突出重点、健全管养机制。我局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方案,将抓住各县区农村养护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从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和机制上抓落实,以县、乡、村道“示范公路”带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养护管理档案,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建立养护公示制度,把每条路的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向社会公示。通过多种措施,真正实现有路必养,保护好我市农村公路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
(三)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推进各级政府落实“国家扶持引导、政府主体投资、群众捐资投劳”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和农村公路发展公共财政保障体制。强化对农村公路的料场开采、用地用林、环保、路产保护、物流发展等的支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纳入国家和省规划支持的项目,地方自筹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多方筹措,切实改善养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在深入推进养护机制改革的同时,切实提高养护一线作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各单位自身条件,通过省级养护站房改造项目、建设部门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合理配置交通工具和机械化养护设备,为一线职工添置生活用品等来逐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五)加强考核,推动公路养护目标管理。建立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市人民政府将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县区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市交通运输局也将公路养护管理纳入对县区交通运输局的目标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市公路局加强对县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对县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隐患整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逐步完善安保、警示标志等附属设施。实施前科学分析,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点,特别是加强对危病桥桥梁的隐患排查,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期、分批整治;对不能及时整治到位的,设立固定的警示标志,落实防范事故发生措施。总结推广既有的安保等附属工程建设经验,鼓励探索既能够节约成本又能有效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和安全警示水平。
(七)科学谋划,大力推广公路养护“四新技术”应用。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机养中心,并购置了小修保养及预防性养护机具设备,在今后的养护工程中依托机养中心全部采用机械化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积极推行厂拌热再生、现场热再生、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和全深再生等再生技术,提高路面材料回收利用率,全面发展我市公路养护“四新技术”,促进养护工程由传统型向科技型、科学型、现代型转换,并通过组织养护技术实施现场会、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参观学习等多种途经,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运用,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