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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5-07-08 00:00 字体: [ ]

范毅邦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嘉陵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组织及前期调研情况

《关于推进嘉陵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是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办理的重点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研究办理,将办理责任落实到牵头领导、承办科室及有关直属单位。4月9日、5月19日,我局先后组织市港航发展中心、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苍溪航道段等单位,通过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重点建议内容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商讨,提出了办理意见。

二、聚焦建议落实办理情况

(一)关于加快出台水电航联合调度机制的建议。2024年,我局联合市委政研室,曾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专题研究、现场调研,向省级相关部门提出了“出台嘉陵江水电航联合调度管理办法、科学设定防汛限制水位”等五大机制建议的调研成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24年6月,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管理办法》,建立了“大水调度机制”,明确运行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通航建筑物调度运行方案保障通航,确保船舶正常通行。

(二)关于取消草街枢纽汛限水位相关规定的建议。从2023年6月起,我局多次向川渝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经与重庆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同意(无正式文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强水文气象观测,在无预报洪峰过境时,6至8月草街水库水位维持在201.5米左右运行,保障船舶通航水位,降低汛限水位对航运的影响。

(三)关于推动井口枢纽尽快启动的建议。经我市多次对接争取和川渝两省市交通部门的多次座谈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向国家部委呼吁支持井口枢纽建设,加快开展生态航运论证等前期工作。目前,重庆市已委托国家权威机构编制完成《嘉陵江井口综合航电枢纽生态航运研究报告》,正在按要求对报告进行优化。在井口枢纽未建成期间,与重庆市达成了“枯水期执行‘蓄三放二’(提前蓄水三天,放水两天通行)补水通航机制”的一致意见,确保船舶在草街枢纽以下68公里自然航道中能正常通行。

(四)关于完善全江航运配套设施的建议。今年,我市已启动建设嘉陵江广元段公共锚地(含水上服务和停泊区)和广元段高等级航道养护等航运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计划今年9月开工。

(五)关于推进嘉陵江航道“四升三”工程的建议。通过对接争取,嘉陵江航道“四升三”工程已列入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重点工作之一,川渝两省市交通部门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力争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并开工建设。

(六)关于推动嘉陵江全江开通夜航的建议。目前,广元、南充、广安段已完成夜航设施建设,并通过实船实验,具备昼夜通航条件。但重庆境内还未开展夜航设施建设。重庆市将结合井口枢纽项目建设和船舶流量实际情况,逐步推进重庆段夜航设施建设工作。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难以取消草街枢纽汛限水位相关规定。经川渝两省市多次与长江委员会对接,长江委仍坚持执行“草街枢纽工程在长江主汛期6至8月设置汛限水位200米”的规定,要求地方水利部门根据水文气象变化,实行水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船舶正常通行。因此,不能取消草街枢纽汛限水位相关规定。

(二)重庆井口枢纽难以短时间内启动建设。生态航运论证是确保井口枢纽项目纳入《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行洪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前置要件。由于该项专题属于新课题,专业性很强,审批部门不确定,短时间内不能得到国家部委审批,导致项目前期工作的其他要件无法正常推进,项目难以短时间内启动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你提出的建议,继续向上汇报、对接争取。一是尽快将嘉陵江航道“四升三”工程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实施。二是争取重庆市水利部门进一步研究设定草街枢纽汛限水位及其运行方式,优化水库防洪调度规则,严格落实水位动态调控机制,在保障防洪安全前提下尽量蓄水,确保汛期船舶能正常通行。三是持续呼吁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井口枢纽建设,加快项目生态航运论证等前期工作,力争“十五五”开工建设。在井口枢纽未建成期间,继续协调重庆交通部门,督促草街枢纽枯水期严格执行“蓄三放二”补水通航机制,为嘉陵江航运发展提供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四是争取将井口枢纽建设和草街枢纽汛限水位调整事项纳入川渝党政领导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