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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杨朝坤 写信时间 2026-03-30
联系地址 四川省苍溪县河底镇红琳村2组89号 联系电话 150****9716
信件主题 关于请求优化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K80+123.8至K80+202.4段(地干村到烟丰镇方向)线路的紧急申请
信件内容 尊敬的广元市人民政府领导:您好!我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琳琅镇居民。现就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拟建线路严重影响我家庭居住及生产生活一事,向贵市政府郑重反映,并提出优化调整申请。根据现有规划,拟建高速公路在距离我家房屋最近处仅约 20米。在该距离条件下,高速公路一旦建成运营,将对我家及周边居民产生长期且显著影响:1. 持续交通噪声严重影响基本居住安宁;2. 扬尘及尾气污染明显降低生活环境质量;3. 对周边耕地及农业生产造成长期不利影响;4. 居住环境及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在距离民宅约20米范围内布设高速公路,属于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的敏感区间,应当优先进行避让论证。【正式请求】请求对该段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将K80+123.8至K80+202.4段(地干村到烟丰镇方向)整体向左平移约200米,以有效避让居民区。【选线依据说明请求】同时,请贵单位依法说明:1. 当前选线方案的具体论证依据(技术、经济、环评等);2. 是否存在替代路线方案,如有请提供对比及未采用原因;3. 是否对“避让居民区”进行专项论证;4. 在距离民宅约20米情况下仍采用该方案的合理性依据;5. 是否存在可通过技术优化实现避让的空间。请求对上述问题作出书面、具体、可核查的答复。【合法性与合规性关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当充分考虑:1. 避让居民集中区2. 降低环境与噪声影响3. 保障基本居住权4. 保留主要农耕用地当前方案在上述方面明显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本人并非反对项目建设,而是要求在合法、合理、充分论证基础上优化方案。恳请贵单位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现场踏勘并作出调整。
回复内容 答复意见书 杨朝坤: 您好,您于2026年3月30日在局长信箱反映“关于请求优化南江至三台(中江)高速公路K80+123.8至K80+202.4段(地干村到烟丰镇方向)线路的紧急申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咨询南三高速公司和设计单位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南三高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中规划的全省44条联络线之一,主要控制点为南江、旺苍、苍溪、阆中、盐亭、三台。项目经过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最终落地实施,项目工可和初步设计已获得批复,当前选线是在初步设计批复的路线走向、控制点的基础上进行选线。 二、南三高速K78+440—K80+480段位于苍溪县河地镇,此段的主要控制因素有地形地质、四槽沟水库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居民聚集区等。目前线路是经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最终确定的方案,若线位往左侧移动200米则进入了四槽沟水库范围内,且在占用更多的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若路线往右侧移动,则需增加一座隧道,河地互通设置规模更大,且影响地干寺村的居民聚集区。 高速公路属于线性工程,拆迁居民房屋,影响沿线居民出行均是不可避免的。关于“噪音与灰尘污染”的问题,噪音与灰尘污染防治是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声屏障、安装隔音窗、进行绿化隔离等)来确保沿线声环境质量达标。灰尘污染在施工期也必须有严格的防治措施。国家对高速公路建设有严格的工程质量、噪音、污染的相关规定,也有严格的竣工验收标准,如不达标,是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的。我们理解您的担忧,期望我们共同努力,推动南三高速这一省市重点工程、南部县重大民生工程,早日建成通车。 感谢您对广元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