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元市首例“百吨王”入刑危险作业案在朝天区依法宣判,当事人肖某某因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该案为全市超限超载治理提供了重要司法判例,彰显了我市严打道路运输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2025年12月18日,朝天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区交管大队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当场查获李某某驾驶的川H344*0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达119.74吨,超限比例286.25%,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并向驾驶员李某某、车辆实际经营人肖某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的重大安全风险,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经查,肖某某在接受处罚、收到整改指令后,拒不整改、顶风违法。2026年1月19日,其自行驾驶涉案车辆再次违规运输被查获,经称重,车货总重104.84吨,超限比例达238.19%。肖某某在交通运输生产作业中,拒不执行行政机关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持续实施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
2026年1月20日,朝天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检察、法院多部门依法履职、严谨办理,最终由朝天区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此次首例“百吨王”入刑判决,是广元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治理、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的标志性案例,为全市规范治超执法、严厉打击重大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有效震慑违法侥幸心理,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精准执法、从严打击、常态治理相结合,持续深化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屡教不改、隐患突出的运输违法行为,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