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县道123线武连镇经正兴乡至开封镇段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向社会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道123线武连镇经正兴乡至开封镇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gGQZTtZ0RkrP_jYhgVjNQ?pwd=d6c8,提取码:d6c8)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6日
联系人:宛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3329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38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