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6年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局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评审范围。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市本级初级职称。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全市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我市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专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具体内容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s://jtt.sc.gov.cn/)查询。
(二)申报专业
1.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2.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港口、航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3.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申报范围:在交通运输工程中从事运输规划、运输物流、运输生产组织管理、运输安全,汽车运用与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船舶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我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对申报人员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同时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后提交下一级单位。
(三)有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评委会受理。
四、相关政策及答辩
(一)相关政策
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专科7年、本科5年、硕士研究生3年),可根据工作经历和业绩贡献,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并按程序参加答辩。
(二)答辩
本次交通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对达到规定学历的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享受相关政策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程序参加答辩(具体是否参与答辩以专家审核结果为准)。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材料要求。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逐一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部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评委会接收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评审交通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一并报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7:00。
六、申报时间要求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 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 23:59。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6月7日 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 18:00,未按评委会审核意见补正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 16:00。
七、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二)评审费用。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评审费用在递交《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时缴纳。
(三)建立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须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各地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对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四)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各主管部门接到评委会通知后,到市交通运输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后期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打印证书。
联系单位及电话:
1.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839-3261719。
2.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9-323116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39-3310827。
3.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附件:1.网上申报材料种类及流程
2.广元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3.广元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
4.申报评审交通工程技术专业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网上申报材料种类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材料种类
1.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在广元市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查验报告。如属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职称信息。电子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凡广元市市外取得的职称,不能提供电子职称证书的需提供本地人社部门出具的确认审批资料)。其中取得资格时间计算办法为:经评审取得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初定取得的,从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
4.继续教育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规定年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情况,其中专业科目每年度学时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每年度不少于30学时。
5.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均需提供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享受相关政策需另外提供部分规定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的,需上传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出具的考核证明(附件2)。
6.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与申报职称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见刊论文需提供国家新闻总署等官方网站刊物核实截图。申报人员需以圈阅方式对业绩类材料中涉及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予以标注。
8.职称管理部门及评审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8类。
二、网上申报流程
1.以乡/镇交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乡/镇交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以县/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县/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以非县/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非县/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以县/区私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私企→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5.以县/区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县/区国资委→县/区交通运输局→县/区人社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6.以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7.以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8.以市本级私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私企→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9.以市本级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市国资委→广元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附件2
广元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表
注:享受相关政策人员需报送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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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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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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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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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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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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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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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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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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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部门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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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兹有 同志在 年度至 年度工作中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注:考核结果若有其他情况请单独写明。)
特此证明!
签 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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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广元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表
注:享受基层相关政策人员需报送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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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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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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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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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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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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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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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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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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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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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兹有 同志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 工作、 年至 年在 单位从事 工作…………,经核查,该同志在基层工作已满 年。
特此证明!
签 字: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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