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推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交函〔2020﹞621号),通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报局党组及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7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广元市评选推荐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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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人民路南段78号(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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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市评选推荐四川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